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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死胡同(1/3)

汪文吉来时就已想好,一个小孩他难道还拿他没奈何,随便哄两句,赶出去就得了。只是他倒要看看是哪两个大人在背后替他谋划。一见初夏、宁九二人,只觉两人气度不凡,心中便生出几分畏怯来。原想借着公堂之上,还以斗笠遮面为由,判他个藐视公堂,先打个二十杀威棒再说。结果宁九一摘斗笠,倒把他吓一跳,又命他重新戴好斗笠。现在再以此为借口动刑,有点说不过去。

汪郡守多年没有坐堂审案,如今见初夏发问,一时答不上来。只知道在这三杰县,他最大,公堂之上,敢这样顶撞他,就是不行。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你二人指使区区小儿击鼓鸣冤,不是戏弄公堂又是什么?我瞧他,不过 岁光景,会有什么冤屈?是邻居小儿抢了他的糖,还是隔壁稚童打了他一拳?本官堂堂郡守,难道要给一个半大的孩子断案不成?”

初夏冷笑道:“大人此言差矣。此子击鼓鸣冤,大人一没看讼状,二没问案情,就以孩子年纪尚小为由,断定他并无冤屈,而是戏弄公堂,岂不是罔顾律法,有失公允?”

汪文吉再次语塞,只好撇了撇嘴,看着星哥问道:“可有状纸?”

星哥起身,还真掏出一张状纸来,递给了主簿。主簿粗粗看眼状纸,脸色一边,急忙将状纸递到汪文吉案前。

汪郡守看完状纸,心中火大,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铁案,居然让一个小孩来就想翻案?

“洪家夫妇勾结宫家儿媳,谋财害命,纵火杀人罪证确凿,你们说他们是冤枉的,有何证据?”

初夏问道:“敢问大人,大人说证据确凿,不知有哪些确凿证据?”

“本官亲自带人,在洪家收出了宫家儿媳的嫁衣和首饰。他们若没有勾结,洪家夫妇如何会有宫家儿媳的嫁衣?”

“凭着一件嫁衣,大人就认定他们为同谋?就算同谋,大人可有他们纵火杀人的人证和物证?”

“宫家上下百来口人均已葬身火海,哪来人证?”

“物证呢?他们当晚怎么放的火?以三人之力,如何让宫家整座宅院顷刻点燃,百来口人如何无一逃生?这些,大人可都问清楚了?”

“这——”汪文吉感觉碰上了个难缠的。

初夏道:“大人一没人证二没物证,如何叫证据确凿?”

汪文吉辩道:“宫家媳妇纵火杀人,整个三杰县的人都知道。他们既然有宫家媳妇的嫁衣,那一定是同谋。嫁衣就是物证,三杰县百姓就是人证。”

“嫁衣只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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