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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伤两命(1/7)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再被杀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枪杀案摆到新疆警察的案头上。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现场。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长张万顺做了汇报。

主管副局长周传强在伊犁参加完“看守所工作会议”,此时刚刚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张万顺局长的指示,立刻带领刑警大队长龚兴言、副大队长党新民,技术科长江援朝,以及法医、痕迹、照相、警犬训练员等十几名侦察员和技术干部,乘三辆汽车,赶赴现场。

149团在石河子市正北偏东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当时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难行,他们赶到149团中心现场时,已是当晚22点1o分。

先期到达这里的还有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局长刘兆君、副局长何强、刘克新,带领莫索湾刑警大队侦察员正在等候他们。

两处人马会齐,听取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介绍发现案件的经过。

马政委说:“今天下午,大约8点钟,我接到一营副营长的电话,报告说一营警务区警长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门锁着,在外边呼叫不应。从情况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马上带人过去,到一营看了现场。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没进入室内。姜、时二人已经死亡,从现场看,是被枪弹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营副营氏认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后手枪走火,将时春勇打死,姜因恐惧又开枪自杀。现场已做保护。我们及时把情况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当时的自然条件为:天黑,无月光,温度为摄氏35度,灯光照明。

中心现场在一营营部内。这是两排连在一起的“工”字形带走廊的平房式建筑,距团场中心区较远。房子北边,正对着公路有个大拱门,东侧有旁门,里边有走廊。营部建筑物的周围比较荒凉,向东向南都是荒地,北边高公路有2o0米远,仅西部有几户人家,显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区都在公路之北。

走进北大门,向东拐弯,第二个房间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东,依次是营部办公室、会议室。靠最东头南侧第二个房间,是营部的总机房。出事的那天夜里,总机房有女接线员值班。

现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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