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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陈兵二诉离婚案(2/3)

们离婚的话,你是否要求陈兵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郭亚萍问。

“有,我上次开庭举过的录音证据。如果法庭判决离婚,我当然要求陈兵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桂儿答道。

“那你现在提出反诉,要求被告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多少钱呐?”郭问。

“十万元。”张桂儿应道。

“请反诉人在七日之内向本田预交反诉费用二千元。否则俺撤回反诉处理。”郭亚萍道。

……

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报告李局长。上天在刘三虎家猪圈里找出来的两件证据,经鉴定在衣服和匕首上发现了既非被害人薛丽,也非衣服主人的血迹。经初步分析认为匕首和衣服上的血迹系同一人所留。”马大兵恭恭敬敬地把第一份鉴定报告递到了坐在办公桌后的李志国手里。

“我是老马呀,都是自家弟兄,你客气个啥呢?你这么站在我面前说话,我倒是有些不自在了,坐到沙发上去说话嘛。”李志国用左手接过鉴定报告,一边用眼睛扫了一遍报告内容,一边用右手指了指右边的沙发。

“李局长,你太客气了!”马大兵嘴上说着,仍然站在那里。

“怎么知道衣服上的血和匕首上的血不是衣服的主人的呢?”李志国疑惑地问。

“这就是第二份鉴定报告的事了。我们经过仔细的寻找,在衣服的内里面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的碎屑。我们也进行了鉴定,发现它的数据和血迹的数据完全不是同一个人!我们根据衣服上血点分布的规律来判断,衣服上的血应该是位于衣服主人前面的一个人的血喷溅到衣服主人身上而形成的外浸入血迹。”马大兵边说边把第二份报告又递给了李志国。

“也就是说衣服的主人曾经与这个第三人打斗过,且用这把匕首刺中了第三人的某个部位,然后鲜血崩溅到了衣服的主人身上。那应该是哪个部位呢?结合刘三虎交代的情况,会不会是刘三虎的右大腿呢?”李志国把第二份报告接过来,放到面前的桌子上,一边仔细的看,一边为自己点了支烟,猛抽了两口,继续问道。

“不可能,这就是第三份报告。”马大兵又把手中的最后一份鉴定报告递给了李局长。然后才慢慢地退到了沙发上坐下。

第三份报告是对衣服上的血迹的鉴定数据和刘三虎数据的比对报告。报告结论是衣服上的血迹不是刘三虎的。

“咦,怎么不是刘三虎的血迹?太他妈奇怪了,那这会是谁的血迹呢?”李志国刚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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