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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立案的困惑与巧儿离婚一审(2/4)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以管辖的。”小刘据理力争”

“刘律师,你现在是不是没有搞清楚法律关系呀?你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立案,而不是按侵权法律关系立案的呀。”赵庭长露出了一副很为难的表情。

“我们还是坚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本地立案。”小刘坚持道。

“那不好意思,我们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啦。”赵广亮无奈地说。

小刘拿到了临海县法院不予受理通知书。就来到了阿蛮办公室,把立案经过的情况向阿蛮作了汇报。

“我感觉赵庭长说的话似乎也有道理。我们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起诉的。管辖权是一种程序权利,它是依附于实体权利的。恐怕我们只能到江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阿蛮说。

“我感觉雇佣关系仍然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关系,在立案管辖上仍然应该按照侵权法律关系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小刘显出了一副较真的神态。

“你要是这样说,也有一定道理,不行就上诉吧。但针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不要超过十天。”阿蛮建议道。

“好吧,师父,那我就上诉了。”小刘说。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张巧儿第二次诉徐卫离婚纠纷案在临海县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由民事审判庭郭亚萍副庭长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

“原告的离婚原因是什么?”郭庭长在徐卫答辩之后,开门见山的询问道。

“家庭暴力!”巧儿将自己在家里如何受徐卫打骂的事向法庭作了详细的汇报。

“关于你的这个观点,有什么证据可以向本庭提交吗?”郭庭长和颜悦色的问。

“有两级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小刘向法庭出示了徐卫故意伤害案两级法院的判决书。

“被告徐卫,你对这两份判决书是什么意见呢?”郭亚萍将目光移到了徐卫的脸上。

“不存在家庭暴力。我没有打我的老婆。那个袭击我老婆的人不是我。所以一二审法院均没有判决我承担刑事责任。”徐卫回道。

接着郭亚询问了双方除了在第一次起诉开庭中所举的证据之外,还是否有新的证据。

原被告双方均回答没有之后,郭亚萍询问双方的最后意见。

“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小刘回道。

“我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强制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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