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喜欢破案”柳乘荫(3/6)
其中最让柳乘荫印象深刻的就是——嗦粉!
河粉、米线、粉丝......
叉烧、猪脚、酸笋.....
螺蛳粉、米粉、猪脚粉、老友粉、干捞粉......
在桂省,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色的“粉”。
各种各样的粉。
让柳乘荫吃得十分过瘾。
然而,这样的安生日子才过了没几天,柳乘荫他又碰上事了!
什么事呢?
在一次,他在小吃街夜市“嗦粉”中,他又触发一次【未知的召唤】.......
这一次,他终于通过【未知的召唤】发现了一起凶杀案!
幸运的是,这一次,他所发现的这起凶杀案并非在案发后才被他发现的,而且在案发前......
【注意!你当前已通过【终极解密】触发【未知的召唤】的效果,你即将从曾经获取过的信息中提取出相关的“未知信息”,并从中意识到“难以忽视的问题”。】
.......
这一次,柳乘荫在“信息库”中所找到的“未知信息”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人来人往的小吃街。
柳乘荫尝试训练自己的观察了,结果看了半天,也没看出问题来。
最后直接上“解析”。
通过解析后,柳乘荫在照片发现了十分“特殊”的人。
那是一个青年男人。
大夏天的,他居然穿着一件宽松的长袖风衣。
在长袖风衣上,柳乘荫发现一些奇怪的轮廓。
对轮廓进行“解析”后,最终确认那些轮廓属于锤子、麻绳、刀子等危险物品。
奇怪的装扮和随身携带的危险道具,再结合那个人的眼神。
那个男人的眼神有些慌张,还有些兴奋.......
似乎准备做一些不符合“大众理念”的事情,但又为自己即将要做那件事感到期待。
“解析”结果,那是一名准备实施犯罪的罪犯。
是的,虽然他还没来得及实施犯罪,但他已经是罪犯了!
在d事警局这段时间里,柳乘荫闲暇时在警局找到了一本《刑法》,然后对其“触摸”了一番......
按照华国法律,根据罪犯实施犯罪的阶段不同,法律根据警察将罪犯逮捕时,罪犯所处于的阶段将其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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